会员俱乐部

会员章程・Sポイントサービス特約

会员章程・Sポイントサービス特約

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会员俱乐部 会员章程

第1条 会员资格

  1. 会员是指同意《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会员俱乐部会员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并向株式会社阪急阪神酒店(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加入,经本公司批准入会,并出借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会员俱乐部卡(以下简称“酒店卡”)的个人。入会者需年满18岁及以上。办理入会手续时,申请人可能需要被核实出生日期等信息。

第2条 酒店卡的使用

  1. 会员可以在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的各家酒店(以下简称“对象酒店”)出示酒店卡并享受服务。

  2. 酒店卡仅限于卡背面签名的会员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借与他人。

  3. 优惠福利和积分等不得与其他卡叠加使用。

第3条 入会方法(会员信息的注册与变更)

  1. 有意入会者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会员信息注册(以下简称“会员信息注册”):

    (1) 使用电脑、手机或智能手机等设备,通过互联网访问本公司指定的网站、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官方网站(以下简称“集团官网”)进行注册。

    (2) 通过智能手机下载“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会员俱乐部APP“(以下简称“APP”)进行注册。

    (3) 邮寄本公司指定的入会申请表。

    (4) 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其他方式入会。

  2. 通过方式(1)或(2)入会的,需注册包括“HH cross ID”在内的阪急阪神集团通用账号(以下简称“通用ID”),以便享受阪急阪神控股集团及其合作伙伴提供的服务。

  3. 完成会员信息注册的入会申请人将获得酒店卡。

  4. 使用积分的前提是必须完成会员信息注册。在注册完成后,方可使用积分。此外,若通过网站或APP以外的方式注册,可能需要约两周的时间才能完成,敬请谅解。

  5. 已注册的会员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应按照本公司指示的方式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4条 入会费及年费

  1. 不收取入会费和年费。

第5条 会员优惠

  1. 会员可享受本公司或对象酒店规定的会员优惠。会员优惠适用于包括会员本人在内的最多10人使用。部分方案可能适用于10人及以上。

第6条 积分赠送

  1. 仅限在结账前出示酒店卡,才能获得对象酒店赠送的积分(消费金额(含税)的3%)。可用于积分的住宿和餐饮消费以包括会员本人在内最多10人的消费金额为准。

  2. 购买对象酒店销售的以下商品、服务(以下简称“商品等”)或以下情形无法获得积分。

    (1) 除住宿、酒店直营餐厅消费以外的其他酒店消费。

    (2) 通过旅行社或其他订房平台预订时。

    (3) 在会议、宴会、婚礼、各类活动(如晚宴表演)、啤酒花园等宴会场所以及部分室外、临时性或季节性营业设施中消费时。

    (4) 购买对象酒店指定的部分打包带走商品等时。

    (5) 使用其他公司发行的礼券类(如旅行社礼券等)消费时。

    (6) 购买酒店发行的礼券时。

    (7) 使用积分支付或用积分兑换礼品(如选择精品套餐券等)时。

    (8) 支付取消费时。

  3. 可以获得积分的支付方式为现金、信用卡、信用卡公司发行的礼券、酒店发行的礼券、电子货币等对象酒店可使用的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无法享受积分赠送。

  4. 根据本公司或对象酒店举办的特别活动,可能另行赠送除正常积分以外的额外积分。/p>

  5. 赠送的积分不可转让给第三者或合并到其他积分卡中,但本公司许可的情况除外。

  6. 除对象酒店外,本公司特别指定的设施和店铺也可能会赠送积分。具体赠送条件将另行通知。

第7条 积分使用与礼品兑换

  1. 在完成第3条第1款规定的会员信息注册后,会员可在对象酒店按照1积分兑换1日元的方式使用积分进行支付。希望使用积分的会员务必在结账前出示酒店卡。如未在结账前出示酒店卡,将无法使用积分。此外,积分不可兑换现金。

  2. 会员可以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申请积分礼品兑换,将积分兑换为礼品或服务等。已兑换的礼品或服务等一经提供,恕不取消或退还。

  3. 除对象酒店外,在有的情况下也可以在本公司特别指定的设施和店铺中使用积分。具体使用条件等届时将另行通知。

第8条 积分周期及有效期

  1. 积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周期内获得的积分有效期为自周期结束之日起两年后的3月31日。超过有效期的积分将作废。

第9条 集团官网及APP登录、积分余额查询

  1. 登录集团官网和APP需要注册“HH cross ID”等阪急阪神集团通用ID(以下简称“通用ID”)。在完成第3条第1款规定的会员信息注册后,会员可以通过使用“通用ID”和已设置的密码进行登录,查询集团官网及APP中的积分余额,变更会员信息和查看优惠内容。积分余额除了可以通过集团官网、APP查询外,酒店卡的积分明细上也有积分余额提示。

第10条 退会及会员资格的丧失

  1. 会员可以通过规定的方式随时解除酒店卡会员资格。退会后,已累积的积分及其他与积分卡绑定的权利将全部失效。

  2. 如会员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将失去会员资格。

    (1) 本公司认定酒店卡存在不当使用行为,比如会员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或使用积分等。

    (2) 入会时或信息变更时提供虚假申报时。

    (3) 给其他客人带来困扰等违反会员规则时。

    (4) 违反对象酒店的使用规则或住宿条款时。

    (5) 未履行支付对象酒店住宿费等债务时。

    (6) 因天灾、事故、死亡等原因,经本公司判断会员资格难以存续或不可能存续时。

    (7) 酒店卡3年及以上未使用(无积分赠送或使用记录),经本公司判断符合会员资格丧失条件时。

    (8) 属于暴力团体、总会屋及其他反社会势力(通过暴力、威胁、欺诈手法追求经济利益的团体或个人)或相当于上述情形者时。

    (9) 做出暴力性或威胁性要求行为,或超出法律责任的非法要求行为时。

第11条 酒店卡的丢失、被盗、损坏等

  1. 若酒店卡丢失、被盗或损坏,请联系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会员俱乐部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2. 如需补办酒店卡,请联系秘书处。本公司在核实会员个人信息后,将重新发放酒店卡。积分余额以申请补办的时间为准,已清点的积分余额将被转至新酒店卡。若无法证实为持卡人本人或者补办理由不充分,均无法进行补办。

第12条 个人信息处理

  1. 个人信息的获取

    为了向会员提供各类服务,本公司将获取以下个人信息。

    (1) 住址、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和部门名称、电子邮件地址

    (2) 消费信息(日期、店铺、金额等)
            关于住址、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电子邮件地址,如已注册通用ID,本公司将按照以下通用ID隐私政策的规定,使用通用ID中注册的信息。https://www.hhcross.hankyu-hanshin.jp/consent/privacypolicy.html

  2.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仅限用于以下情形,不会用于其他目的。

    (1) 用于在对象酒店业务中的住宿、餐饮、婚礼、宴会等各类服务的申请或预订。

    (2) 用于向顾客提供与对象酒店及本公司指定的可赠送或使用积分的设施、商店(以下简称“对象商店”)有关的商品、服务等有益信息。

    (3) 用于对象酒店及对象商店业务中为提供和改进服务及商品而进行的分析和问卷调查。

    (4) 用于会员购买动向调查、促销活动效果验证、制定促销计划等。

    (5) 用于提供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会员俱乐部服务。

    (6) 本公司判定为业务所需而有必要与顾客联系时。(即使顾客在注册会员信息时选择拒收通知,如为重要通知,本公司仍有可能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予以通知)

    (7) 除前述各项外,提前获得会员同意的情形时。

  3. 个人信息共享

    (1) 顾客提供的个人信息除了被用于前述所列之使用目的外,还会被共享至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各公司(以下简称“酒店集团”※1)、本公司集团公司“阪急阪神控股集团各公司(※2)、H2O Retailing集团各公司(※3)(以下简称“集团各公司”)以及除此之外的对象商店。

    ※1 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详情,请参阅官方网站 https://www.hankyu-hotel.com/zh 。

    ※2 有关阪急阪神控股集团各公司的名称,请参阅阪急阪神控股株式会社证券报告或官方网站。

    ※3 有关H2O Retailing集团各公司的名称,请参阅H2O Retailing株式会社证券报告或官方网站。

    (2) 个人信息共享管理责任者

    邮编530-0012 大阪市北区芝田1-8-1

    株式会社阪急阪神酒店 经营战略本部长 木村 有裕

  4. 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

    除以下各项情形外,顾客提供的个人信息不会向第三方披露。

    (1) 为实现第2款所述之目的,需要向酒店集团、集团各公司、对象商店或已签署保密协议的业务被委托方披露时。

    (2) 司法机构或行政机关因法律事务而要求披露时。

    (3) 为保护会员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重大利益而需要披露时。

    (4) 除前述各项外,已提前获得会员同意时。

  5. 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

    对于顾客提供的个人信息,我们将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得到安全且妥善的处理。

  6. 关于个人信息的公开、更正、停止使用及删除

    如果顾客希望公开个人信息,或者地址、姓名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亦或希望停止使用或删除个人信息,请尽快通知秘书处。我们将在履行规定程序后进行相应更改。

第13条 会员章程及服务内容的变更

  1. 本章程及优惠等服务内容由本公司自行决定改废,无需事先征得会员的同意。

  2. 关于本章程或积分服务的变更,将通过网站公告等方式提前通知会员。

第14条 准据法

  1. 1.本公司与会员之间的所有合同均适用日本法律

<咨询窗口>

郵遞區號530-0012 大阪市北區芝田1-8-1

(2016年4月制定)

(2020年4月修訂)

(2022年4月修訂)

(2022年12月修訂)

(2023年1月修訂)

(2023年4月修訂)

(2023年10月修訂)

(2024年10月修訂)

S积分服务特别条款

第1 条 S积分服务

本公司通过参与S积分服务所发行的酒店卡是一种S积分卡(以下简称“本公司卡”),本酒店允许持有本公司卡的会员,在本章程第1条规定的对象商店,即除本公司以外由其他加盟公司运营的S积分优待店(以下简称“其他优待店”)中使用本公司卡。

第2条 参与S积分服务

本公司通过参与S积分服务所发行的酒店卡是一种S积分卡(以下简称“本公司卡”),本酒店允许持有本公司卡的会员,在本章程第1条规定的对象商店,即除本公司以外由其他加盟公司运营的S积分优待店(以下简称“其他优待店”)中使用本公司卡。

其他优待店的详细信息可通过S积分服务官网或加盟公司的官方主页等进行查询。

第3条 积分赠送与使用

儘管有本規章的規定,在其他優惠店出示本公司卡所賦予或可使用的S點數的各種條件,將按照其他優惠店的規定。

第4條 服務通知

關於S點數的有效期限、賦予、使用條件等S點數服務的內容,將透過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隨時通知。

第5条 本特别条款及服务内容等的变更

根据民法规定,本公司有权变更本特别条款及S积分服务的内容。

在此情况下,本公司将通过店内公告、互联网或其他合理方式,提前公布变更后的内容及适用开始日期,并在公布时规定的一定期限后生效。但对于符合会员利益且仅有细微变更的情形,可在公布后立即生效。

第6条 会员章程的适用

本特别条款未尽事宜,以本章程为准。

2016年4月修訂

2020年4月修訂

2022年4月修訂

2023年1月修訂

2023年4月修訂

2023年10月修訂

お問い合わせ

阪急阪神第一酒店集团会员俱乐部秘书处

10:00~17:00